1、负责处机关及处属单位人员编制、机构设置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。
2、负责处权限内干部任免、调整、交流、备案工作,管理干部人事档案。
3、负责处属人员计划、招聘、调配和政策性人员安置工作。
4、负责工资、福利、保险及劳动用工、劳动保护、劳动纪律、劳动监察工作。
5、负责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。
6、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,组织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、评审和聘用工作。
7、组织全处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工作。
8、负责全处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。
9、负责全处人事、劳动、工资、教育统计及处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审核工作。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